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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四、进一步严肃请假纪律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后勤保障集团教职工考勤表.zip

2.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zip

 

 

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

 2021 年 11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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