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建设“平安后勤、廉洁后勤、绿色后勤、文化后勤、品质后勤”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后勤基建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起草学校后勤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后勤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和整改工作。
四、负责后勤员工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负责后勤编外员工招录、聘用、考核和清退工作。
六、负责学校基建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基建项目的实施。
七、负责学校食堂饮食服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楼宇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水电保障和节能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校园环境保洁及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疾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幼儿园办学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业务用车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校内后勤服务社会企业的考核和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后勤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后勤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组织中心及职工整治理论学习,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三、积极谋划后勤改革发展,参与讨论和决定后勤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即“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四、加强后勤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后勤各科室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教育、监督、考核工作。
五、制订发展党员规划,指导党支部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检查党支部对各项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合法权利,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七、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风险预防和监控机制;定期召开党务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八、积极推进民主集中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设,促进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
九、领导后勤分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保证党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在支部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的同时,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经常主动认真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职工的思想情况,及时表扬宣传先进模范事迹,及时批评不良现象,关心职工生活,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壮大党的队伍。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按照要求做好支部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
六、做好支部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后勤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集团)领导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综合协调工作,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负责处(集团)、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简讯等文字材料的草拟整理工作。
三、负责处(集团)、党总支层面和科室制度建设工作。
四、负责处(集团)领导班子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检查工作。
五、负责处(集团)、党总支层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负责后勤网站、公众号管理维护等工作。
七、负责处(集团)、党总支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协助党总支抓好后勤文化建设、组织活动安排等工作。
九、负责会议活动安排、业务接待及对外联络等工作。
十、负责各类文件、信函、资料、报刊的收发、传阅和管理。
十一、负责处(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十二、负责处(集团)、党总支的章印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质量监管的有关规定,制定科室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负责修订后勤安全质量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安全质量和专项工作计划,对安全质量工作目标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后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升级与管理,做好体系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后勤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四、负责对校园基本建设和卫生所、幼儿园、能源、楼宇、环境、餐厅、浴室等服务区域的专项巡查,对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水电气及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督查、监督整改。
五、负责处(集团)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受理各类服务质量问题投诉。
六、负责组织后勤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相关学习和培训。
七、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集团)人员信息表的更新工作。
二、负责科室制度建设工作。
三、负责处(集团)编外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处(集团)编外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五、负责处(集团)编外用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做好工资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负责处(集团)编外用工人事档案的分类与整理,做好人事证明材料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处(集团)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及时办理编外用工招录、调配和离职、退休手续。
八、协助用工部门协调、处理劳动或劳务纠纷。
九、负责处(集团)职工年终绩效工资的分配核算工作。
十、负责处(集团)职工考勤考核、年终考评和评优评先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处(集团)工会日常事务。
十二、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投标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科室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负责学校招标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申购论证和招标采购网上申请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授权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负责各类项目招投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合同的签订、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包括收入催缴和款项支付)。
六、配合做好项目过程跟踪、验收,以及决算初审、送审等工作。
七、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分析工作。
八、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计划科工作职责
一、参与编制校园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校园规划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投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学校中长期及各年度基建计划。
三、根据学校基建计划做好拟建项目选址工作。
四、负责学校的地籍红线管理,配合学校办理新征土地的征地及相关契税缴纳等手续。
五、负责征集项目相关使用单位意见,编制设计任务书;结合建设项目使用功能、使用单位需求等做好方案、扩初图纸的处内审查,负责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六、负责办理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环保、立项、规划、国土、消防、人防、防疫等建筑各专业报建手续,并办理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等手续。
七、负责签订地质勘察,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招标和中标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负责基建项目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九、配合工程建设科办理项目消防、环保、人防、防疫、规划等专业验收手续。
十、负责基建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整理本科室各类建设档案资料,并及时移交归档。
十二、负责科室及其工作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建设科工作职责
一、配合基建计划科开展校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内部图审;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准备工作。
二、负责新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
三、负责基建项目施工场地内旧物拆移、障碍排除及“三通一平”等施工前期准备。
四、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五、负责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工期,抓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
六、负责检查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情况,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的严格监控,参加工程监理例会。
七、组织召开工程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八、负责设计变更的论证、办理及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和规范设计变更签证手续。
九、监督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设备、半成品等进行核验并按规定送检;对需要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询价、定价工作。
十、组织参建单位做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十一、负责组织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报送竣工结算材料和提交竣工资料;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审计。
十三、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档案整理及归档。
十四、负责合同期内的工程项目质保期的维修服务。
十五、负责科室及其工作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相关数据、材料工作。
十七、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能源管理科(节能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水电管理制度与水电发展规划。
二、负责向市水电管理部门申请学校的用水用电指标,协调好与市水电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负责全校水电安全管理及供应;负责全校水电供应的管网、设备、节能设施以及各类水电管理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学校水电图纸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存档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二级部门新增电器设备的用电负荷和水电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
六、负责学校商业用户水电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商业用户(含学校和集团的经营实体)的水电费充值、水电抄表和水电费用回收工作。
七、负责制订学校年度水电运行、管理和发展规划的经费预算;负责学校水电计量审核、费用缴纳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二级部门水电使用的检查、分析和指导工作,逐步推行水电指标管理,充分调动各二级部门节约使用水电的积极性。
九、负责学校的节能工作。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宣传,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十、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年度维修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负责维修项目工程的方案、预算编制、拟订招标文件及合同工作。
三、负责中心制度建设工作。
四、负责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监督、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五、负责工程结算的项目审核和工程经费支付。
六、负责报修平台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维修、报修投诉处理工作。
八、负责零星维修中标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零星维修的甲供材采购、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校防汛抗台、防冻抢修等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一、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餐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工作。
二、负责中心制度建设工作。
三、负责食堂、浴室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自营餐饮管理、运营和服务,做好成本核算和员工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五、负责外包服务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六、配合采供中心做好食材等物资的验收工作。
七、组织各类餐饮活动,推进餐饮文化建设工作。
八、发挥学生伙管会的监督协调作用。
九、负责餐饮浴室服务的投诉接待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的办理工作。
十一、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供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中心员工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
二、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三、负责食堂大宗物资以及其他项目的招标前期工作。
四、负责食材和其它物资的安全、质量把关工作。
五、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
六、负责市场信息、供应商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反馈意见。
七、负责采购食材报账工作。
八、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楼宇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通榆校区和新长校区所有教学楼、办公楼以及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工作,监督外包物业公司执行合同情况。
一、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二、负责楼宇公共部位的值班、保洁工作。
三、负责楼宇各项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报修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负责学习、生活场所的开放服务工作。
六、负责楼宇公共部位通风和保温工作,做好节水节电工作。
七、负责员工的聘用、考核、教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外包物业公司的监管工作。
九、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园室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二、负责校园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园绿化管理及日常养护工作。
四、负责校园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相关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会议、活动、重大节日的花卉和环境布置工作。
六、负责校园除“四害”工作和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校园室外公共区域卫生防疫工作。
七、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
八、负责校园室外设施安全巡检工作。
九、负责中心及其工作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
十、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中心制度建设工作。
二、负责学校教学多媒体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业务用车平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自助洗车服务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消费扶贫专柜的日常监管工作。
六、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所(医保办、计生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日常门诊、急诊和急重症及时转诊工作。
二、负责校园传染病预防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卫生所制度建设工作。
四、教职工、学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对防病保健进行指导。
五、负责教职工体检、妇女病普查服务工作。
六、负责学生体检服务工作。
七、负责运动会、军训、考试等大型活动的现场医疗保障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台账管理。
十、负责独生子女费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卫计委、行业协会、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十二、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幼儿园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管理规定,负责入园幼儿的保教工作。
二、负责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幼教环境。
三、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提升保教质量。
四、负责幼儿卫生保健工作,提供安全、合理的营养膳食。
五、模范履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六、负责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工作。
七、负责园内国有资产保管工作。
八、完成学校及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