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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集团楼宇物业管理办法

后勤保障集团楼宇物业管理办法


为创造安全、有序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结合楼宇工作职责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楼宇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师生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出楼宇,非本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二条 楼宇服务中心负责楼宇门禁、水电、设备设施等基础管理,楼宇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办公室由国有资产处统一分配协调,教室的使用由教务部门统一调配,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变更和使用。

第四条 固定资产和设备由国有资产处负责登记造册,各办公室的家具自己负责,楼内各种设施由楼宇服务中心负责,配备的桌椅不得随意搬动。

第五条 卫生管理

办公楼、宿舍楼公共区域,教学楼所有区域保洁由楼宇服务中心(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纸屑,焚烧纸张杂物。

严禁在墙壁、桌椅、门窗上写画、涂抹。

楼宇清洁标准:走廊地面每天清扫,做到无杂物、无积尘、无烟头、无痰迹,门窗干净无污迹、无张贴物,玻璃照明灯具、电扇干净;墙角无蜘蛛网,消防栓玻璃、灭火器干净无灰尘;楼梯干净,扶手清洁。楼道无长明灯;厕所上下水畅通,洗手盆干净,地面干净,清洗槽内无污垢,大小便无积存、无脏迹,便纸篓每天倾倒,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第六条 水电管理

加强楼内水电管理,引导师生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保持厕所内用水管道畅通,不向洗脸盆(池)、便器内乱扔杂物。

学生公寓内加大违章电器检查力度,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安全用电的引导工作。

严禁在办公、教学、宿舍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和装接电器。

加强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七条 防火防盗管理

楼宇管理员是防火防盗第一责任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楼内相关二级部门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的责任人。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楼宇管理员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禁止在办公室、走廊、教室、宿舍吸烟。

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第八条 教室管理

教室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由楼宇服务中心(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楼宇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司)配合教务等部门做好教室调配、物资管理等工作。

禁止在教学区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等行为,禁止在楼内举办舞会及各类球赛。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楼内从事经商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

使用自习教室不得随意从里面反锁门,保持出入口畅通。

五年爱护教室环境及公共物品,不得损坏或据为己有。

第九条 学生公寓管理

制订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来客进行登记。

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

物品进出宿舍时,值班人员应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行。

大件及贵重物品需在相应的值班记录簿上进行登记。

晚归学生必须在值班室持学生证或能表明个人身份的其他证件进行登记,严禁私自爬窗进入楼内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内提供方便的行为。

新生报到前将学生宿舍打扫干净,检查宿舍内设施,分配好宿舍钥匙。新生报到时,值班员负责接待,提醒各位同学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拒绝各种推销物品,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兜售各类小商品。学生家长陪同需进宿舍的做好身份登记工作,疫情防控时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毕业生离校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学生离校后,应及时收回宿舍钥匙,统计宿舍内设施损坏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学生宿舍内部设施损坏,由学生网上报修,管理员要到现场检查后在报修网站上审核通过。公共区域的门窗、家具设施、水电设施由楼宇管理员负责检查、报修。

与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学工部门保持沟通,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如遇突发性事件,按流程处理并及时上报,杜绝重大火灾和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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