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处(集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创建更加完善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实行服务承诺,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章立制,依法办事。根据国家和省、市、学校有关政策的规定,建立健全后勤管理服务各方面规章制度,保证后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服务思想,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对工作不搪塞、不推诿。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端正工作态度,深入实际了解具体情况,解决具体问题,做到优质服务与规范管理并举。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各科室(中心)将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公电话、服务承诺以及员工岗位职责等予以公开,为师生办事提供方便,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对牵涉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政策,确保政策实施的客观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四、文明服务,热情周到。工作中要求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五、实施责任追究制。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办理承诺事项,且受到交办单位或交办人投诉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凡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依照有关法规和校规校纪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