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步伐,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公开主要内容
凡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和政务秘密,都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政工作。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基建工程、大宗采购、招投标项目公开情况。
(二)思想建设。党总支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情况,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谈话、帮教活动情况,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
(三)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评优评先情况,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
(四)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公开情况。
(五)其他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召开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务政务公开栏展示、网站公示及新闻媒体报道等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由综合科整理,报领导班子例会审核后公开。
(二)党务政务公开按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复杂问题多次公开等时限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