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科(节能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水电管理制度与水电发展规划。
二、负责向市水电管理部门申请学校的用水用电指标,协调好与市水电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负责全校水电安全管理及供应;负责全校水电供应的管网、设备、节能设施以及各类水电管理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学校水电图纸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更新和存档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二级部门新增电器设备的用电负荷和水电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
六、负责学校商业用户水电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商业用户(含学校和集团的经营实体)的水电费充值、水电抄表和水电费用回收工作。
七、负责制订学校年度水电运行、管理和发展规划的经费预算;负责学校水电计量审核、费用缴纳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二级部门水电使用的检查、分析和指导工作,逐步推行水电指标管理,充分调动各二级部门节约使用水电的积极性。
九、负责学校的节能工作。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宣传,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十、完成处(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