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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承担学校水、电(不包含弱电项目)、瓦、木、五金、涂料等日常零星维修及1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维修等服务。

【服务索引】

一、维修项目分类

Ⅰ类:零星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 0.1 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Ⅱ类:日常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 0.1 万元(含)~1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

Ⅲ类:小型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1万元(含)~5 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

Ⅳ类:大中型维修项目,指工程预算费用为 5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Ⅴ类:特殊维修项目。

1.因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突发损坏直接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亟需抢修的工程项目。

2.因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亟需抢险救灾的工程项目。

3.学校临时决定需要维修的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请、审核、立项与施工单位选择

Ⅰ类项目师生登录后勤报修系统申报零星维修,处(集团)根据情况派工维修。维修人员完工后须网上填写完工单,由报修人对完工情况进行评价,楼宇物管员(餐厅主任)或维修中心管理员确认维修主材使用情况。处(集团)定期组织开展零星维修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结算维修费用。本类项目由处(集团)采取分区域按年包人工和辅材的形式,通过公开竞价等办法选择零星维修施工单位。包干范围以外的Ⅰ类项目直接委托各区域零星维修中标施工单位实施。

Ⅱ类项目各二级单位填写《盐城师范学院维修项目立项表》(以下简称《立项表》,详见附件 1)报送处(集团)审核批准。(1万元及以下)直接委托各区域零星维修中标施工单位实施。

Ⅲ类项目各二级单位填写《立项表》报送处(集团),处(集团)组织编制维修方案和预算报呈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处预审并确定招标控制价。处(集团)在学校及部门网页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后实施。

Ⅳ类项目各二级单位填写《立项表》报送处(集团)。处(集团)组织编制维修方案(图纸),会同审计处编制项目预算、确定招标控制价、制定招标文件,在落实维修经费基础上报呈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后实施。

Ⅴ类项目:

(一)直接影响师生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突发损坏和因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导致损坏而亟需维修或抢险救灾的项目,处(集团)须立即组织抢修,同时请示分管校领导,并于 15 个工作日内补办立项、审批和抢修说明等相关手续。单项1万元及以上项目呈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单项30万元以上项目呈请校长审批;5 万元(含)以上项目,相关手续须报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学校临时决定需要维修的项目,由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施工单位的选择方式,处(集团)负责项目立项及管理。

三、报修方式

(一)电话报修(24小时零星维修服务电话)

人:李老师18351286883

新长校区联系人:邹老师18921879779

通榆校区联系人:徐老师13961979525、魏老师15050656598

新长校区维修企业负责人:胥经理13905100516;通榆校区维修企业负责人:唐经理13485220895

(二)网络报修

手机或电脑端登录VPN后,可通过“智慧盐师”免密码进入后勤报修系统,或Easyconnect软件“资源组”中的“WebVPN资源列表”,选择后勤报修系统,凭学号(或教工号)及密码登入系统,填写报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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